驚豔經驗
驚豔,是最這個城市的典型經驗。
「看第一眼時,很有驚豔的感覺;可是看久了,就沒什麼了。」
「隱在一條不起眼的巷子中,這是一個會讓你驚豔的地方!」
「畫上一點螢光綠,再搭配亮彩口紅,讓今夏驚豔!」
驚:嚇,刺激;豔:搶眼,奪目,那種世人可接受的濃烈美。
人人都在攪盡腦汁自我凸顯,來刺激目光的眷顧;每一家店在名片背後都有個小座標,指示著自己的中心所在,把這些名片拼在一起,就可稱為城市驚豔圖,便利尋奇者的發現。這一切的追求和塑造都是為了驚鴻一瞥的電擊感,電光石火地來一下,接著,就疲了,就換個店面,換個流行,換個新的電源,重新經驗驚豔。
非常視覺的經驗,全在比見過沒見過。非常表面的視覺暫留,沒人在講究電到後的十分鐘應該如何來避免情緒的落差--------「豔」看熟時,怎麼辦?其實,無所謂。失望是驚豔經驗很完整的一部分,這是必然的結果,雙方心裡都有數,誰都不會不好意思。在這種寬容的心態下,大家不必往面子裡做功夫,我們不需要深談,笑得開心就好;不需要多純正的卡布其諾,有泡沬就行;不需要有後勁的感動,因為明天我們不會再見面。上等的,留個好印象;次級的,忍忍,一下就過了。一次性的經驗,好比免洗筷子,用完即丟。而這「豔」還屬於主流的美感範圍內,是普遍社會大眾能理解的。在這個城市中,還存在著用殘酷,用赤裸,用排泄,用最俗不可耐來加強驚的電流伏特,全在比敢不敢,我敢不敢做,你敢不敢看。說穿了,這是借用一種廉價的特效,來向假想敵--------主流社會耍一些態度遊戲,以標榜青春和叛逆以及各種半調子後XX理論。所以「驚」的經驗有很多種:驚豔→驚恐↗驚狂↘驚駭↑無所不驚↓一無所驚。無論驚人的手段是哪一類,整個經驗意味著感官的完全壅塞,看得太多了,吃得太多了,五光十色地,一幌就過,從來無所謂反省,看看到底看到了什麼,吃到了什麼,事情因此變得雷同,行為重複,也因此總是期待著一個新的「不同」來提醒自己--------我還是個有感覺的人。這到處都可「驚」的狀況,表面上彷彿形容著這個城市讓人眼花繚亂,實際上卻反映了廣大無邊的無聊個人生活--------總是朝「身外」來找尋單調生活的變調,自己只是一個被動的大空殼。不過當驚的來源已到無所不用其極時,我們還不如提早起立歡迎--------全面麻痺的時代來臨吧!